今天是:
信息中心
网站搜索
  高级搜索>>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公示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潘立安同志 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潮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2/5/30 10:50:39】 【作者/来源 管理员】【关 闭
    2021年9月10日至12月7日,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潘立安同志 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潮江同志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虞审责报【2022】1号)。审计结果表明:潘立安同志、许潮江同志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让政府放心、让用户满意”的集团宗旨,统一协调全区水务设施运营管理,推进水务类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健全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出台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逐条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产业链扶持项目贸易背景真实性调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存量业务进行自查,涉及业务资金全部收回;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建立集体研讨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三是严格执行制度,确保业务真实可靠,风险可控。
    2、关于“混改合作协议签订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在新一年混改协议中将净利润、合作期限、盈余分配等重大事项加以完善,对期满终止清算加以明确。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关于“水费征收及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低保户水费减免政策执行不精准”的整改
    一是继续对民政部门列为特困家庭用户实行每月每户免费使用3立方米价格优惠措施;二是为确保特困户水费减免政策执行精准性,将水费减免款发放由原先的一年一次调整为每两月发放一次。
    (2)、“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
    一是根据审计局提供清单执行到位;二是建立内部自查自纠的长效管理机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3)、“用水单位收费标准错误”的整改
    一是根据审计局提供清单调整;二是建立内部自查自纠的长效管理机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集团内部水费征缴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对水务集团本级每月抄表收费;二是所有用户按规定代征污水处理费;三是根据公司稽查工作岗位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关于“入网企业污水处理费征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污水处理费核算错误少收7.77万元”的整改
    一是更正收费金额,补收77704.60元;二是完善数据核对机制。
    (2)、“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认定不合理”的整改
    一是对原有收费标准重新进行核定,重签入网协议,开始按照4元/吨标准收费;二是细化入网企业划分类型、标准和程序。
    (3)、“未建立入网企业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的整改
    一是与环保部门信息实时共享,每季度进行入网企业环评信息动态更新;二是要求入网企业履行入网协议中“及时提供生产产品变更相关资料”的义务。
    (4)、“污水处理费征收票据使用不正确”的整改
    已与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商,开具零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存在关联交易转移集团利润”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关联交易等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二是物资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招标为主,规范邀请招标,严格单一来源采购。
    2、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邀请招标存在串标”的整改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水务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虞水务【2022】37号)和《水务集团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虞水务【2022】5号);二是剔除串标单位,并重新建立投标单位信息库,2022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按规定公开招标;三是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学习、培训,规范对投标主体资质审查。
    (2)“装修项目发包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完善公司内部工程招投标制度,标底10万元以上的劳务必须经过内部招标投标程序确定施工队伍;二是明确施工主体责任,加强工程管理力度;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对有违反制度问责处理。
    (3)“劳务发包项目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① “劳务发包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修订《水务集团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虞水务【2022】36号);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切实落实劳务队伍考核,建立队伍公开准入与清出机制;三是对于存量劳务分包队伍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
    ②“项目下浮率变更依据不足”
    一是根据《水务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水务集团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对于项目下浮变更,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有关项目合同施行;三是加强有关人员培训教育,杜绝以会议纪要形式变更工程下浮率。
    ③“提前支付工程款”
    一是根据《水务集团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要求,优化项目民工费申报手续和审批环节;二是对于项目民工费支付,严格按照合同及项目建设进度支付。
    ④“工程税金计算方式不合理”
    2022年1月1日起劳务服务费用税金部分计算方式按国家标准进行调整计算。
    (4)“工程变更程序履行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要加强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加强项目审核,明确是工程招标还是货物招标,货物招标严格按货物编制招标文件进行采购;工程项目严格按工程项目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
    (5)“工程项目长期未结算”的整改
    一是成立往年完工工程清算班组,并完成制订清算工作总体推进方案。二是采用区块化的分解方式有序落实遗留工程的清理工作,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清理。
    (6)“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承担业务”的整改
    2022年2月起由具有造价师专业资格证书员工负责工程预决算编制,同时组织单位员工参加造价师专业资格考试取证。
    3、关于“投资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五洲房产后续管理缺位”的整改
    一是公司代浙江五洲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税金合计1762843.5元案件,目前已委托律师事务所立案起诉,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二是超额支付给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26748元的案件,五洋建设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提交债权申报;三是严格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加强国有资产出租、投资、处置管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五洲办公大楼配套用房及车位对外出租工作。
    (2)“虞商担保投资款长期未收回”的整改
    一是担任资产清债小组组长,牵头虞商担保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二是履行和解协议有关约定,把集团原持有20%虞商公司股权,分成二部分进行处置,其中10%股权已收回全部转让款,适时过户给同邦市政;未转让部分的10%股权仍由集团持有,用虞商公司持有的下沙房产作价抵偿,实现减资退出。
    4.关于“应缴未缴水资源费126.48万元”问题的整改
    对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2021年1月至3月取水398万吨、293万吨,按规定0.2元/吨计缴水资源费。
    5.关于“违规为“挂证”人员缴纳社保”问题的整改
    一是交纳社保人员进行清理,二是对非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进行清退。
    四、其他问题清单
    1、关于“4名职工长期外借”问题的整改
    与环保局进行对接沟通, 6月底前终止4名职工借调关系。
    2、关于“五洲房产租金减免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严格执行集体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并对决策过程做好相关记录及存档。
    3、关于“自营门店经营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转变思路,强化责任,发挥国企业优势,力争2022年门店销售收入有大幅增长;二是加强对门店业绩的考核力度,2022年门店收益基本实现扭亏为盈。
    4、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制定《集团内部交易业务定价办法》(虞水务【2022】27号)文件,做好水贸公司与水建公司货物销售合同签定,供水公司与劳务服务队签订劳务合同。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
 
 
 
主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16032443号-1
电话:0575-82001290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西四区18号 邮编:312300
通用网址:上虞水务

浙公网安备 33060402000622号